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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社会组织党委:对新任全省性社会组织党组织书记进行集体谈话

发布时间:2017-07-03来源:

6月14日、16日,广东省社会组织党委对近期新当选的9家全省新社会组织党支部书记进行了集体谈话。党委副书记、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局长刘平波同志主持了谈话 

在谈话中,刘平波同志对经党员大会民主选举出的新任支部书记表示祝贺,并给予殷切期望。强调,全省性社会组织党支部是隶属于省社会组织党委的基层党组织,双方要加强紧密联系。在省“两新”组织党工委、省社会组织党委的领导,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将进一步走向规范化。各位新任支部书记要强化“一把手”责任意识,不负重托,按照党中央明确的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功能定位,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注重加强对社会组织的政治引领和示范带动,支持群团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增强联系服务群众的合力,不断增强社会组织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党委副书记、省社会组织管理局副局长江海鹰同志对今后的工作开展提出了几点意见和要求。提出,党组织书记要重点抓好三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支部建设。要坚持不懈地抓好“两学一做”常态化、制度化学习教育工作。要坚持和完善支部学习制度和组织生活制度,严格遵守“三会一课”制度。二是做好党员管理。落实开展谈心谈话制度,抓好发展党员日常工作,定期检查党员参加组织生活和按时足额缴纳党费情况,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对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开展谈话提醒。三是做好团工作。支持群团组织充分发挥作用,增强联系服务群众的合力,确保社会组织发展的正确政治方向。 

参会的新任支部书记纷纷表示,在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一定会严于律己、认真履职,切实发挥党组织在社会组织中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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